提货须知:
1、有领货凭证时,需收货单位出具注有货物名称、发站、数量、车号、票号和提货人身份证号的证明,到落货物流中心即可提货。
2、无领货凭证时,除需收货单位出具注有货物名称、发站、数量、车号、票号和提货人身份证号的证明外,还需另一单位出具经济责任担保证明。
3、常有货物到达的货站只需与车站办理委托提货手续,即可凭身份证提货,方便又快捷。
工作时间:07:30 – – 23:30值班电话:0311-88036556